
为增强学生法治观念,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营造平安和谐的校园环境,5月13日上午,江阴市徐霞客中学关工委特邀江阴市青少年权益保护协会志愿者、江苏高广律师事务所于晴律师到校给初二学生带来了《守护青春 远离歧途》的法治教育讲座。该校德育处王莉娜主任主持本次活动。
于律师围绕“校园欺凌、聚众斗殴、过早性行为”三方面具体展开。她告诫大家说:这是中学生不可触碰的三条法律红线。这三条红线,不是束缚,而是保护;不是限制,而是底线。
校园欺凌——不是“玩笑”,是伤害
很多同学误以为打闹、起绰号是小事,却不知校园欺凌的核心特征就是故意为之、力量不对等、反复发生。它不只有拳打脚踢的肢体欺凌,还有辱骂造谣的语言欺凌、孤立排挤的社交欺凌,以及网上造谣传谣的网络欺凌。
欺凌带来的伤害远超想象:受害者身心受创、成绩下滑;欺凌者轻则受行政处罚,重则触犯刑法,构成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根据2026新《治安管理处罚法》,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情节恶劣的欺凌行为,将不再免除行政拘留。年龄不是挡箭牌,违法就要付出代价。面对欺凌,要勇敢说“不”、及时求助,绝不做施暴者、冷漠的旁观者。
聚众斗殴——“哥们儿义气”的沉重代价
“哥们儿义气”最容易让人误入聚众斗殴的深渊。三人及以上结伙殴斗,即便只是助威、没动手,也可能构成犯罪。中学生常因琐事口角、网络约架、为朋友出头而冲动行事,最终酿成大祸。持械斗殴、公共场所群殴,更是法定加重情节。
我国刑法明确,已满16周岁就要对聚众斗殴负刑事责任,首要分子和积极参与者最高可判十年有期徒刑。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若致人重伤、死亡,将按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追责。一场架,可能换来牢狱之灾、终身案底,直接阻断升学、参军、就业之路。真正的友谊,不是一起犯错,而是互相守护、共同进步。
过早的“禁果”——冲动的代价
青春期懵懂心动可以理解,但过早性行为暗藏生理、心理、法律三重风险:意外怀孕、流产伤身、性病传播,还会引发焦虑自卑,严重影响学业。
更要警惕不可逾越的法律底线:与不满14周岁未成年人发生性关系,无论对方是否“自愿”,一律以强奸罪论处,从重处罚。这是国家保护未成年人的绝对红线,一旦触犯,刑事处罚与终身案底将伴随一生,毁掉两个人的青春与未来。
最后,她真诚地希望全体学生:拒绝校园欺凌,远离聚众斗殴,守住身心底线。遇到危险及时向家长、老师、警方求助;看到他人受困,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伸出援手;面对困惑,主动沟通、理性克制。树立规则意识、底线思维,筑牢“防火墙”,在阳光下健康成长。
讲座中,全体学生保持安静、认真聆听、用心思考。虽然时间不长,但对学生的影响是永久的。大家纷纷表示,作为新时代的少年,要知法、懂法、守法、用法,要明辨是非、抵制诱惑,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权益,以法治为盾,护青春无恙,以自律为帆,赴前程似锦。


徐霞客镇关工委(撰稿:徐玉良 审核:张巍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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