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南方都市报报道,5月21日,网络流传一则“货车盖雨布上高速被交警拦下罚款”的视频。视频中提到事发于5月20日广东深圳,当事人被交警以“改变车外形”为由罚款500元。21日晚间,深圳交警发布情况通报称,涉事货车司机提起申诉后,经复核,货车不存在相关违法情形,现已依法撤销处罚。
什么是“鸡蛋里挑骨头”?本次事件给出了一个直观的答案。货车上面盖一张篷布,以防止下雨货物被淋,也防止货物中途脱落,这是再正常不过的事了。岂料,交警竟以“改变机动车外形”“车辆外观与行驶证不符”为由,不容分说开了罚单。有网友调侃,若衣服和身份证不一致,难道就不能外出了?
如今,该处罚经过复核被撤销,涉事交警也被停职,但此事仍让人如鲠在喉。从一定程度上讲,这不是交警执法水平和能力高低的问题,而是执法态度和目的是否端正的问题。换言之,撤销错误处罚不难,难的是纠正这种“鸡蛋里挑骨头”式的执法方式以及背后的逐利执法问题。
《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机动车载物“不得遗洒、飘散载运物”。《道路运输条例》《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也规定,货运经营者应当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等情况发生。违反这些法律法规,经营者将面临处罚,情节严重的,将会被吊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据报道,本次事件中,货车上拉的是石子,当时正在下雨。于情于理于法,司机都要给货车加盖一层篷布,否则不只是货物被雨淋,还可能造成货物抛撒,给交通安全带来严重隐患。一个仅凭常识或肉眼即可判断的问题,为何专业的执法交警会犯糊涂?
视频中,面对司机的辩解,交警并未理会,还耐人寻味地说,“给你开个(罚)单你就走了,明白没有,又不扣你车,你改变车的外观,本来还要扣车嘞。”交警言语间流露出来的意思,不能不让人怀疑其执法目的的正当性。那么,当事司机是唯一因盖雨布被处罚的人吗?处心积虑地打货车司机的歪主意,扰了民生、凉了民心,也让执法的公信力大打折扣。对此,相关部门应严肃处理,以儆效尤。
《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明确,加大对执法不作为、乱作为、选择性执法、逐利执法等有关责任人的追责力度,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去年9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要求各地就群众反映强烈的逐利执法等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和监督行动。这种情况下,“货车因盖雨布被罚款”事件的发生,再次向一些心术不正的执法人员敲响警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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