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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三方支付的法律探讨
发布时间:2020-11-13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电子商务在人们的日常生活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随之产生的互联网第三方支付模式也在迅猛发展,以支付宝为代表的第三方支付作为一种支付手段越来越普遍。第三方支付平台在给我们带来便利的同时,也暗藏风险。然而我国关于第三方支付的法律法规却明显未能跟上步伐,使这一新兴事物暂时陷入了法律的“灰色地带”。

第三方支付是指具备一定实力和信誉保障的独立机构,通过与网联*对接而促成交易双方进行交易的网络支付模式。在第三方支付模式中,买方选购商品后,通过第三方平台提供的账户进行货款支付(支付给第三方),并由第三方通知卖家货款到账、要求发货;买方收到货物,检验货物,并进行确认后,再通知第三方付款;第三方再将款项转至卖家账户。

支付宝是我们日常生活中最常见的第三方支付平台之一,因此也产生了许多支付宝付款方式购物纠纷案件,也就是我们熟悉的网购纠纷,关于此类纠纷的管辖权的争议很多。如,2012年8月,居住地为江苏省沭阳县的买家晏某,通过网络并采用支付宝付款的方式,在某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经营的网店购买运动鞋一双,收货地址为宿迁市宿豫区某处。之后,双方因故产生纠纷,2012年9月10日,原告晏某向宿迁市宿豫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答辩期限内,被告公司提出管辖权异议,称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本案被告公司的所在地为上海市虹口区,并且,虽然双方对合同履行地没有书面约定,但按照电子商务行业的惯例和实践,合同履行地应为网店经营者的发货地,即该公司所在地。根据我国《合同法》第六十二条第三项的规定:“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本案既非交付货币,亦非交付不动产,涉案合同的履行义务一方应为被告,故合同履行地为被告所在地,本案应由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法院管辖。

法院最终裁定驳回了被告公司对本案管辖权提出的异议。网络购物案件的诉讼管辖,一般分为约定管辖与法定管辖。案件双方当事人对管辖权没有约定的,应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买卖合同以双方约定的交货地为合同履行地,本案的收货地宿迁市宿豫区即为交货地,故宿迁市宿豫区人民法院作为合同履行地法院,对本案享有管辖权。所以,网购合同双方当事人通过第三方交易平台达成买卖协议,并约定了收货地址,该收货地即为买卖合同的履行地。收货地所在地法院可以作为合同履行地法院,对双方的纠纷行使管辖权。

事实上,关于第三方支付的多数货物纠纷可以通过已有的民商事法律规则来解决。比如除非法律规定或者交易双方另有约定(谁主张谁举证),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货物交付之前由卖家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家承担,交易双方可以自行约定货物的交付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清的,以买家留下的收货地址作为货物交付地点。争议处理规则未能明确的,双方可共同授权第三方支付平台自行判断并决定将争议货款的全部或部分支付给交易一方或双方;也可自行协商解决或者通过法院诉讼解决争议,第三方支付平台将继续保留争议货款直至交易双方协商一致或通过诉讼、仲裁解决纠纷并获得生效的法律文书,第三方支付平台将根据双方协商一致的意见或生效的法律文书的裁决将争议货款全部或部分支付给交易一方或双方。

当然,关于第三方支付的法律也在逐步完善。在实际操作中,对于现货标的*的面对面交易,同步交换更容易实现。但很多情况下,由于交易标的的流转验收(如商品货物的流动、服务劳务的转化等)需要过程,货物流和资金流的异步和分离的矛盾不可避免,同步交换往往难以实现。2017年1月13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了关于支付领域的新规定《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实施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集中存管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规定了第三方支付机构在交易过程中产生的客户备付金,今后将统一交存至指定账户,由央行监管,支付机构不得挪用、占用客户备付金。2018年3月,网联下发42号文督促第三方支付机构接入网联渠道,明确2018年6月30日前所有第三方支付机构与银行的直连都将被切断,之后银行不会再单独直接为第三方支付机构提供代扣通道。

相对于传统的资金划拨交易方式,第三方支付模式可以比较有效地保障货物质量、交易诚信、退换货流程等,在整个交易过程中,都可以对交易双方进行约束和监督。在不需要进行面对面交易的电子商务形式中,第三方支付为保证交易成功提供了必要的支持,因此,随着电子商务在国内的快速发展,第三方支付行业也发展得十分迅速。然而,监管体系的不完善及部分监管法律的缺失,也使其存在不少监管空白。市场准入和退出监管不严、备付金管理不完善、侵犯隐私权监控欠缺、差错支付责任划分不清等监管问题层出不穷,让互联网第三方交易的消费者的权益很容易受到侵害。所以,应建立全面、动态、审慎、统一的监管机制,实施以隐私保护为导向的法律监管模式,完善备付金保管制度,明确差错支付处理的责任划分,确保互联网第三方支付模式有序、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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