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的光临!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普法课堂
失眠之后
发布时间:2019-09-24

【民警简介】民警大徐,2002年入警,东关派出所现行队队长。十年特警生涯,练就过硬本领,五年基层历练,处理各种警情、打击现行犯罪,铲除罪恶,守护正义。从警十几年,先后荣立二等功两次、三等功两次,被评为“抗震救灾先进个人”“济南市劳动模范”。

最近,我和丈夫每到周末都会失眠,在床上辗转反侧,难以入睡。这并不是因为我们有心事或是患上了神经衰弱,而是因为一墙之隔的邻居最近新添了个爱好——周末夜里在家中唱“卡拉OK”,即使到了半夜十一二点时也不休息,继续“引吭高歌”。不堪其扰的我决定去派出所向民警大徐咨询,找到应对这恼人噪音的办法。

等我来到东关派出所,和民警大徐说明来意后,他“哈哈”一笑,说:“巧了,昨晚我刚刚处理了一起噪音扰民的警情,先说给你听听。”

案例回放

家住三楼的王大爷昨晚十一点多报警称,楼上邻居制造的噪音影响自己休息,让民警赶快前来处理。大徐一看,又是“老熟人”。原来,王大爷和楼上邻居因噪音引起的矛盾由来已久,大徐也曾经多次出警调解,然而收效甚微。随着积怨的加深,王大爷和邻居竟然“动手了”,还闹到了派出所。经过处罚与教育后,双方终于相安无事了一段时间。可今天怎么又出了警情?难道他们又要重蹈覆辙了吗?大徐来不及细想,急忙和同事赶到了王大爷家。

王大爷气呼呼地向大徐控诉:“刚才我正准备睡觉的时候,突然听到楼上'砰'的一声响,吓得我差点儿犯了心脏病。他们肯定是故意用东西砸地板!你们可得好好管管!”

大徐听完王大爷的描述,又到四楼去向邻居核实情况。四楼住着年轻的小张夫妇和他们的儿子——一个三岁多的男孩儿,孩子正处在顽皮的年纪。小张夫妇以前和王大爷之间的矛盾,也是因为王大爷曾经抱怨他们的孩子发出的声音太大。大刘边敲门边纳闷:如果平时的声音是小孩子造成的,那么王大爷刚才听到的声音也是因为他吗?正常来讲,这个时间小孩子应该已经入睡了呀! 敲开门后,穿着睡衣的小张看到门外站着的民警大徐,露出了诧异的神色。

大徐把王大爷报警的前因后果和小张一说,小张连忙解释:“民警同志,上次冲突之后,我们接受教训,平时在家里都特别注意。考虑到王大爷的身体不好,而且一整天都在家里,我们白天上班时都把孩子送到保姆家去照看,至于今天晚上的声音,是我开冰箱拿东西的时候,不小心摔了一个玻璃罐子造成的,真的不是故意的。”小张带着大徐进屋查看了刚刚清理掉的碎片,证实其所说属实。

了解情况后,大徐又分别与王大爷和小张进行了沟通,化解了这场误会。处理完毕时,已是凌晨一点。

回顾完警情,大徐笑着问我:“你觉得这算‘噪音扰民’吗?”

“应该不算吧,这只是个意外啊。”

“嗯,其实我们接到过很多类似的所谓‘噪音扰民’的警情,比如,有的人说邻居下了夜班回家洗澡,水流声太大影响自己休息;有的人说楼上邻居走路的声音太大,让自己无法入睡等。噪音是否扰民要怎么界定呢?如果是法律有明文规定的,那就依法处理。比如,半夜十二点装修房子,用电钻在墙上钻孔制造噪音从而影响周围邻居休息,邻居报警后,我们就要依法进行处罚。如果是法律没有明文规定的,我们一般会尊重‘公序良俗’,比如不能因为自己神经衰弱,就不让别人在家中进行正常的生活活动。说到底,每个公民的合法权利都应该受到保护,但主张自己权利的同时,也应当考虑到别人的感受。”

“您说得对。那么我遇到的这种情况应该如何处理呢?”

“凌晨十二点在家中唱‘卡拉OK’肯定是不对的,你可以先试着和邻居沟通一下,如果行不通再报警求助。”

“嗯,我明白了。那关于噪音扰民的法律规定都有哪些呢?我争取和邻居理论的时候能‘有理有据’,直接把问题解决,就不用麻烦你们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都有相关规定,不同地区也会根据实际情况出台相关的地方性法规,你可以回去查一查。”

谢过民警大徐后,我信心满满地回家了。生活中,恼人的噪音真是一个令人头疼的问题。学会换位思考,多与他人沟通交流,无疑是解决问题的好办法。但必要的时候,我们也要懂得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愿夜半歌声不再有,失眠之夜不再来。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第四十六条 使用家用电器、乐器或者进行其他家庭室内娱乐活动时,应当控制音量或者采取其他有效措施,避免对周围居民造成环境噪声污染。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五十八条 违反关于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江阴市关工委版权所有 江阴市关工委主办
1024*768分辨率,16位以上颜色,IE6.0以上版本浏览器
苏ICP备0500280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