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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绛家的“法味儿”
发布时间:2019-04-30

2016年5月25日凌晨1点,杨绛先生在北京协和医院逝世,享年105岁。噩耗传开,网友们纷纷在社交媒体上表达对杨绛先生的赞赏与哀思。

杨绛,本名杨季康,江苏无锡人,中国著名女作家、文学翻译家和外国文学研究家,钱钟书的夫人,她翻译的作品以《堂‧吉诃德》最为著名。其父杨荫杭,获日本早稻田大学法学学士学位。辛亥革命后曾任江苏省高等审判厅厅长、浙江省高等审判厅厅长、京师高等检察厅厅长,还做过律师。

杨荫杭:民主法治“疯骑士”

杨绛称自己的父亲为民主法治“疯骑士”,因为杨荫杭有为维护民主法治勇往直前的精神。据杨绛《回忆我的父亲》一文介绍,杨荫杭在担任浙江省高等审判厅厅长一职时,曾审理过一起恶霸杀人案件。杨荫杭在对证据进行分析后,依法判处恶霸死刑。但由于恶霸与当地的都督有裙带关系,此判决一出,一下子就捅了“马蜂窝”,各方势力纷纷要求杨荫杭更改判决。杨荫杭则坚持司法公正,不予理睬。此事最后甚至闹到了袁世凯那里,幸亏当时袁世凯的机要秘书张一麐与杨荫杭关系甚笃,从中为杨荫杭说情,袁世凯亲笔批了“此是好人”,并将杨荫杭调到北京,使杨荫杭避过一场祸端。

面对当时荒谬而黑暗的司法现状,杨荫杭后来退出了官场,选择了较为自由的律师一职,继续坚持自己的法治理想。在为他人辩护时,他站在正义的一方,坚守底线。有一次,某银行保险库失窃,是银行经理监守自盗,银行经理却诬告两位管库职工。杨荫杭得知此事后十分气愤,主动出庭为这两位职工辩护,不取分文。

在为自己辩护时,杨荫杭也坚持正义,不轻易让步。东三省沦陷后,许多学校发起募捐,有人敲响了杨荫杭的家门。杨荫杭听了门房的通报后,就拿了几个铜元给他们。结果这些学生嫌少,强行进去要求增加,引来了杨荫杭的高声怒斥。愤怒的学生将此事闹大,上了报纸,借此给杨荫杭施加压力。杨荫杭则回应道,为抗日救亡募捐,固然是一件好事,但不能因为主题的正义性就不择手段。别人也有自己的烦恼,声名显赫者也不一定就是钱多的人。事实上,那几年确实是杨荫杭经济上最拮据的几年。

家庭生活有“法味儿”

杨绛笔下有一段关于钱钟书父女淘气玩耍的描述:

晚饭以后,父女两个玩得正酣,钟书怪可怜地大声呼叫:“娘,娘,阿圆欺我!”

阿圆理直气壮地喊:“Mummy娘!爸爸做坏事!当场拿获!”

钟书笑得都站不直了,紧闭着眼睛说:“我不在这里!”

阿圆说:“有这种alibi(不在犯罪现场的证据)吗?”

看到这一幕,杨绛也笑了,三人都在笑。只有生在法律世家、幼年早慧的钱瑗才能随口蹦出这样的法律词汇。事实上,杨绛当年差一点儿也做了律师。考大学时,她想选择读法律,但父亲表示不需要她做帮手,最后,她按自己的性情选择了政治系。

辩护,这个看似简单的法律词汇,贯穿在钱钟书和杨绛的生命中。他们饱读诗书,随遇而安,但在某些事情上,杨绛又显现出她的原则性。

十年浩劫期间,钱钟书被人背后“捅刀子”,被贴了大字报后他才知道自己“所犯何罪”。杨绛为钱钟书的与世无争仍遭人嫉恨而感到忧虑,但钱钟书说:“不要愁,他也未必能随心。”这句话后来果然得到了证明,杨绛也佩服他这种大智慧。

拿起法律护私信

1997年,钱钟书在病中时,就有人屡屡侵犯其著作权。杨绛不堪其扰,向国家版权管理机关致信投诉《钱钟书评论》(卷一)、《记钱钟书先生》两书的侵权问题,请求予以保护。

2013年6月,有消息称一批总量逾百件的钱钟书、杨绛的信札手稿藏品将在北京进行拍卖。获悉此事后,杨绛立即给手稿的提供者李国强打去电话,既受伤又愤怒地责问道:“我当初给你手稿,只是留作纪念,通信往来是私人之间的事,你为什么要把它们公开?”她随后又声明坚决反对拍卖,如果拍卖如期进行,她将诉诸法律。

之后,杨绛便委托律师代其维权,在向拍卖公司发出了要求停止拍卖的律师函后,又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交了《诉前责令停止侵害著作权申请书》。

2014年2月,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判决拍卖公司停止侵害涉案书信手稿著作权的行为,并赔偿10万元经济损失;拍卖公司和手稿提供者李国强停止侵害当事人隐私权的行为,支付10万元精神损害抚慰金,并就其涉案侵权行为向杨绛公开赔礼道歉。

法律,这个贯穿杨绛一生的词汇,不仅给他们的家庭生活增添了几分趣味,还在关键时刻捍卫了她和家人的尊严与权利。他们能够受世人敬仰,不能不说也有法律的一份功劳。法律,并不是高踞于法庭之上的,它还可以成为生活的保护者,让我们的生活更加安稳而有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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